「我們的影片被民眾換掉了,換成二二八的紀錄片!」那是小屋完成後沒幾天的事,朋友在電話中告訴我,原本應該順理成章展現的情緒被一種不知如何反應的手足無措給掩蓋了。
也是透過幾通電話,在一開始,我們很意外地成為一個介入者,在整個抗爭行動的低潮期--當然這是一個方便描述,一個運動的活躍形象是含蓋了許多諸如媒體態度的問題--藉著對“持久戰”的共同願景形成一個合作的契機,顯然我們對“持久戰”的看法不是很一致,我們在推敲一些引致人們表態的發言方式,一些談話的空間。改變一個(想像中)大眾對人權討論的型態,對我們來說,持久的意義不僅止於能夠換取多少媒體的再關注,而是如何找出真正的力量。堅持苦肉計也許可敬,但它最終要如何擺脱形式上的訴求而問出真正人權的問題?我們更關心這件事。
在初步的討論傾向了拒絕的時候,“小屋計劃”的提議吸引了大家的注意,一種微型的建築單位帶起了一種行動的可能,並且充滿了想像空間;同時在他們看來,小屋的繁殖能力也與他們理想中「埋鍋造飯」的態度相輔相乘,儼然是一個最大公約數。我們達成的協議是,我們將完成四座示範用的小屋,而他們將陸續建造更多的小屋,直到(也許有一天)佔滿了廣場。接下來幾天中,四座小屋的想法以檔案室、廚房、教室及主播室為構想逐步推演,撇開房子框架的一些侷限,一個有自行衍生活動能力的移動式空間是夠讓大家狂出點子的。想像一個充滿配搭道具的live主播室,主持人與來賓穿著蝙蝠裝或人面獅身頭,神情專注的進行一場關於民主的嚴肅討論;或是在美食節目中每天推出一道學運特餐。
粗略地說,這是一場藝術與公共性的真實對質,那完全不同於當你在一間美術館中對參觀人們的導覽,在“自由地”廣場上,你面對著本來不了解你也並不打算了解你的人們,你想通過作品喚出你們共同的期望,但只能等著某種未知的審判,這些審判透露了你究竟(可能)觸動了什麼,或者你捕捉到了什麼隱藏在行動中的尖銳。小屋計劃的真正面目與其說是一種我們與他們最大公約數的協商,倒不如說是它激起了某種如今在我們的創作中不易談論的特殊熱情,關於如何影響公共,或者我們到底能對何者尖銳並且期待反彈的特殊熱情。
當然在行動當中我們並不是馬上意識到這些問題,我們對公眾的反饋--即使是一個合作的對象--顯得陌生,也充滿了想像,這種陌生很大程度地反應在我們小屋策略的發展過程中。
儘管持久戰是一種共識,但整個工作多多少少仍在帶著各自誤解的落差下發生,我們僅僅只交換了彼此對抗爭的不滿,但是沒交換到幽默感。我們對勞動價值的肯定遠不及我們對發言模式的追求,而這似乎恰好與他們相反。這很難不成為一種窘境,當我們正在為了人權的話語提供策略與想像力,而週圍卻散佈著諸如人權己死的悲情譬喻,你會發現這像個很差勁的笑話,不知道到底誰在諷刺誰,而事實上,當我們終於聽說教室中的影片被換成民眾想看的二二八紀錄片時,我們才恍然大悟,「發言」就是一種政治,你傾全力對抗的並不是想像中一個巨大的國家機器,而是所有的人。我們真正陌生的是透過藝術去面對這種力量,所有的人都在發言,也需要發言,藝術的公共性問題也許是當我們真的有能力交付了某個想法到他人手上後,面對反饋的回應機制是什麼?
在短暫的無能為力中,小屋最後的下場也理所當然是被放棄,然後統統吊走。
按:本文發表於<今藝術>2009一月號
6 comment:
"你面對著本來不了解你也並不打算了解你的人們"
那些人們是誰?
你了解"他們"嗎?
如果沒有 你期待什麼事情發生?
to stranger
如果你問的是句子裡的"人們"
那我可以簡單的回答:一個想像的"大眾"
而事實上它是複雜的問題
假設你願意考慮它的前後文關係,我並不是在批評某種大眾
我試著談一些更實際的狀況是,為什麼藝術面對大眾始終有其侷限?
或是,為什麼我們離不開某些侷限?
而所謂"不了解你也並不打算了解你"
它不完全是指出一種責任問題
還有更多的背景是這是訊息/媒體的時代
當所有的內容都簡化成訊息時
難題在於,你如何發言?你如何確認你的大眾?
反過來是,誰該聽你說?誰能了解你?誰有這個需要?
人們理所當然可以不用了解你,除非你正確也有力地發言了
那是一個現實,不是一種指責
如果你的疑問在此?
而我相信你的追問某種程度上也同樣是我的
"大眾"是誰?我如何了解大眾?
與其說我們要努力認識,不如說我們得去經驗"大眾"
那也正是我們去廣場上的原因
我不特別期待什麼事發生(也許是太多想像不值一提)
如果一定要說,也許暫時就是某種經驗,跟它的反省
另外是,顯然你有些話想說
但卻看不到你的立場,你願意說更多一點?
我的好奇在於
從"四座小屋的想法以檔案室、廚房、教室及主播室為構想......或是在美食節目中每天推出一道學運特餐。"到"這是一場藝術與公共性的真實對質"
這個程序中究竟出現了什麼"對質"?這中間的過程的缺乏詳述,令人好奇為何沿著你的文脈和語境,會是"只能等著某種未知的審判"這樣比較負面反應。
我好奇的不在於我認為你反應的是"負面"感受。而在於你所謂的"經驗大眾"和你談到"如何影響公共"這之間的關係,在我的認知裡兩者可以是兩種差異懸殊的"參與"狀態。在你的文中,我看不到這之間的內容,於是我不知道如何從這幾個的段落來延續到最後一段的觀點。我也不知道從你參與小屋獲得了經驗,到這篇文章的表述,你試圖反應什麼公眾性的創造可能。("創造"在你的文中可以算是一個值得被標誌出的價值)你要求我呈現立場,但文中你的立場仍是浮動。
另一個質疑是
"我們對勞動價值的肯定遠不及我們對發言模式的追求,而這似乎恰好與他們相反。"這句話如何能成立?我相信這句話的批判性已經十分顯明,應該可以要求進一步的解釋,否則這樣的評斷與時下的水果媒體就沒有差別。
"當我們正在為了人權的話語提供策略與想像力,而週圍卻散佈著諸如人權己死的悲情譬喻,你會發現這像個很差勁的笑話"這句話中,那些被你稱為"悲情的譬喻"的事情,在你的價值觀或美學觀裡,它並不是一件也提供"策略與想像力"的事情,在這樣的前提下,當然你要對抗所有人,因為很多人的價值觀要被更改,(或許你的本意並非如此,如果真是如此,那麼要求想像力的深遠也終將會成為一種創造力為名的法西斯)我的看法是,或許說出你在廣場上的話語策略以及想像力施展與實現的關切點,才是一種相較有溝通可能的言談,否則為何是悲情的譬喻比較不行,而非你們的小屋比較不行呢?(暫時用"不行"兩個字,因為如果用"無效"又會被誤解為效率掛帥)
公眾只是一群人?還是公眾其實是一些發生眾人間的一種事情、結構、狀態?在你的文脈中,我讀到的是你(你們)去參與一件事情,而大眾被視為某種對象,但是你們本來就也是大眾,還是你認為某種方式下就自己就不是大眾了?
嗯,你很謹慎,感謝你的討論
關於你的問題,我並不是忽略它們,這篇發表最早只是應今藝術之邀而寫的千字短文,某種程度上我沒有抱著詳述的態度下筆(也沒有那個篇幅),對一篇公開文章而言,我承認裡面的論述十分不足。而我了解你的問題很重要,即使它不是這篇短文原先能處理的,我還是試著回答它們,但我的目的不在於重新詳述,而是討論一些態度。
首先我要補充在短文中沒有提及的一些事,小屋計劃主要是由青年熱感,打開當代,以及一些朋友們(包含建宏師)與野草莓負責幹部共同討論與計劃,由於它組成上的複雜,它本身並不完全是一種共識,所有的參與者都有自己對策略的看法,我的想法並不代表大家。小屋作為一個階段性的結論,它反映的是我們對公眾模擬與假設在差異上互補的形式。由此我不認為“未知的審判”是一種負面感受,如果我們連進入美術館看展社群的回饋都沒把握充分的消化,那麼離開了美術館的藝術理所當然會遭受未知的考驗,我們試著對未知做出假設,給出某種發問的形式,而未知將回饋予我們更多題目,就積極的層面來說,我認為那是一種對質。但如果我將句子中的”公共性“限定在美術館外一般意義下的公共空間的整體狀況,能夠修正你對“負面”的誤解,我會樂意接受這個限定。
在第二段的問題中你充滿了“不知道”與“看不到”,而它的對象含蓋了我整篇文章,如果我把它理解成”所以你看完文章一點也不認為我談了什麼重點“,這確實有點令人灰心,但我想我應該正視某些溝通方式所帶來的無效。我認同在你的認知裡”經驗大眾“與”影響公共“的差異懸殊,因為事實上它們確實是兩碼子事,但我希望你能理解,當我說“去經驗大眾”,我並不是從一個理論的角度去談它,我試解釋一種作為的必要,或一個方針的可能,它不會被期望解決“如何從經驗大眾去影響大眾”的學術實驗,對我(們)而言那僅僅是個行動前提,我們對實踐的效力(影響)有些期望,但前提是學著經驗它們。被換掉的影片是一個真實事件,它並不僥倖,我們沒有得到一個完美案例來佐證什麼論點,只是有些事物被影響了。我可以了解你對鋪陳的不滿意,我不否認那些問題,但我要說的是,在文章中我並不致力得出一個論點,“影響公共”是一個才正開始有材料得以反省的問題。我沒有如實回答你的題目不是逃避它的學術批評,它不是一個實驗室中的科學專案,也許暫時不必接受語言上的結論審判,基於語言經常導致文章的缺失,但它無法羅列創作中的各種選擇與判斷,而創作總是太多那些問題。
另外是,我不太理解你說的“公眾性的創造可能”的意思,我沒印象有提過它,我的想法是,創造了什麼不等於創作,它們有許多的重疊,但不見得是以任務的概念聯繫起來,但我想這不是你意思,為了避免繼續誤解,這裡不再談。
同樣地,關於“我們對勞動價值......相反。” 我自己以為那是一種觀察多過批評,在看我來,“廣場行動”的發言模式是看來是有點單一,儘管他們掌握了網路资源,但是對整體抗爭的態度是一致的,他們只是不斷解釋運動的成因,然後尋求支持。這無涉對錯,但它難引回應一些現象,支持人不完全基於理解(更多是激情),反對的人也一樣。一種深入的相互了解沒有在運動中被談及。如果你認為我在進行一種批評,我能為它聲援的是:對一種泛理念化的議題(比如人權/人生而有人權)沒有形成真正的公共討論,反而是一再被消費,作為鬥爭武器(比如暴力就是反道德),人們看見鬥爭,但在被激起應有的辯論以前,更快的是分化了族群(比如要道歉/不需要道歉), 這樣子的現況才是我確實批評的,一個運動的政治討論更需要被關注,當然這完全只是個人期望。
至於小屋與“悲情譬喻”的孰高孰低,這當然完全不是重點,但我不曉得你是否曾經到廣場上看過小屋,或在現場與任何參與者聊過,如果你只是根據文字的描述做出了質疑判斷,“說出施展與實現的關切點”聽來就像是在催我補交期末作業。你大概覺得我總是沒回答你問題,但事實上我真的覺得問題不太妙。那不是一場研究,我想要強調,它不是我們經過資料分析得出的戰略,它不是在界定關於“策略與想像力”的途徑,它不是向內而是向外,沒人知道什麼是正確的,但我發現當大家想著“人權已死”時,並沒有化悲憤為力量,它是聚集了群眾沒錯,但它也掩蓋了一些癥結,它只是一種超大型的小隊呼而己。我們從不曾真正失去過什麼,不是嗎?人權是什麼?誰在討論它?誰需要討論?簡單的說,只要不是朝向“人權已死”的抗爭思考,統統都有可能是“策略與想像力”,對我們而言,這是一個很明確的動力,做些什麼都好,有點不同就好,我以為它沒有結果論的問題,作品從來都不是相對正確的東西,它甚至有可能談什麼是錯的。也許你該看看在林士傑做廚房小屋時有多少阿伯阿姨跟他問東問西建議些有的沒的,我想說的是,那就是一種可能,它開啟了初次接觸,不管是對我們或民眾。這不是對哪一種價值觀的否定(就算對想像力的要求會成為一種法西斯,那又如何,誰該擔心這種事呢?學者專家?我們只是做我們該做的事而己),只是給出一些可能。也許去計較用“無效”或“不行”看起來是不太重要了。
你最後問題稍異於前面幾段,我有點訝異,它當然是一個重要問題,但我不確定它是不是(在我們討論中)是迫切性的問題。我相信公眾是個模糊的字眼,我是沒有詳加區分一些字眼,但對“字義模糊“的質疑,原則上會連帶地生出對“要求範圍”背景的追問。而這個討論的關鍵在於,你的追問真的是完全來自於因為對各別字詞在文中的範圍的無法肯定因此無從判斷?還是來自於一種僅只是學術上對範圍的挑剔?這不是單純的反批評,而一種閱讀上的好奇,我同樣沒有因為你的質疑而清楚認識到你對文章立場的整體想法(好吧,有可能你認為我也沒有立場),因為這種質疑適用於大多數的文本討論(包括你的每句回應),但似乎很不該一字一句去回答?我的確也是大眾,但它的意義難道不是只存在“大眾”被定義為在社會形式意義上的人民整體?在創作中說自己也是大眾的更多意義在於?
我想,我做作品的時候,我希望對話/觸及的人們就是我的大眾。
我覺得回得有點太多(該不會你回的更多吧)。無論如何,你的問題提醒我一些重要的事,一個公開文章的缺失,影響也許比我想的來的大,我知道它該檢討什麼,我也希望這些補充有一點幫助。
好難消化...
你的破解版可以白話一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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